司法行政 司法院:侵害配偶權判決,遮隱姓名再公開 司法院表示原告主張配偶身分法益受侵害之民事損害賠償事件,因為這類訴訟事件具有高度私密性、倫理性,且關乎婚姻關係之存續與權益,依用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第1項規定,應將裁判書遮隱當事人姓名後,始予公開。